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適用對象 | 夫妻至少一方為馬來西亞公民(非穆斯林) |
| 期限 | 海外婚姻登記日起 6 個月內 |
| 辦理地點 | 馬來西亞任何 JPN,或駐外代表處 |
| 推薦地點 | JPN Putrajaya(總部),網友回報文件要求最寬鬆 |
| 費用 | RM30(宣誓 RM10 + 登記 RM20)+ 逾期罰款(如有) |
| 所需時間 | 現場約 45 分鐘 - 1 小時 |
| 結果 | 當天領取馬來西亞結婚證書 |
| # | 文件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1 | JPN.KC06 表格 | 現場索取填寫(詳見填表指南) |
| 2 | MyKad 正本 | 馬來西亞公民方 |
| 3 | 雙方護照正本 + 影本 | 資料頁 + 入境章頁面 入境時必須走人工通道蓋章! |
| 4 | 海外結婚證書(英文版) 正本 + 影本 | 台灣: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結婚證書 |
| 5 | 護照尺寸彩色照片 | 每人 1-2 張(藍底或白底) |
| 6 | 漿糊/膠水 | 貼照片用,JPN 不提供 |
這是最多人困惑的問題。官方網站寫了嚴格的認證要求,但網友實測結果卻不一致。
| 項目 | 官方網站 | Putrajaya JPN 實測 |
|---|---|---|
| 結婚證書認證 | 特定國家須使館 + Wisma Putra 雙重認證 | 台灣文件直接收(英文版) |
| 翻譯認證 | 非馬來文/英文須認證翻譯 | 台灣戶政英文版直接接受 |
| 出生證明 | 外國公民需正本+影本 | Putrajaya 未要求(台灣案例) |
| 中文文件 | 需翻譯 | 直接退還,說不需要 |
我的文件都沒有在台灣公證或複驗,台灣給我的資料,我全部原封不動拿回 JPN Putrajaya 使用。 — 犀利阿會 celiahuetravel.com(2025/2 實測,2026/4/16 更新確認)
以我的經驗,我在 Putrajaya 的 JPN 補登記,不需要驗證。戶政事務所提供的文件,可以直接用。 — 犀利阿會,回覆讀者留言
不同地區的 JPN 的標準不一樣,Putrajaya 不用,不代表其他地方的 JPN 也不用,建議先跟你要去的 JPN 確認一下。 — 犀利阿會,特別提醒
Vocus 網友芮芮(2022年,在安順 Teluk Intan JPN 登記),走了完整公證流程:
| 欄位 | 怎麼填 |
|---|---|
| Kod Pejabat / Nombor Permohonan 登記處代碼 / 申請編號 |
留空,官方填寫 |
| Tarikh Permohonan 申請日期 |
到場當天日期(DD/MM/YYYY) |
| Tarikh Perkahwinan 結婚日期 |
海外結婚證書上的登記日期 |
| 勾選類別 | 勾 [ ] 01 Pendaftaran perkahwinan luar negeri (海外婚姻登記) |
| 欄位 | 怎麼填 |
|---|---|
| 1. Nombor Kad Pengenalan 身份證號碼 |
馬來西亞人填 MyKad 號碼(XXXXXX-XX-XXXX) 外國人留空 |
| 2. Nombor Dokumen Pengenalan Lain 其他證件號碼 |
外國人填護照號碼 |
| 3. Jenis Dokumen 證件類型+簽發國 |
外國人填 PASSPORT - TAIWAN |
| 4. Nama 姓名 |
與護照一致的大寫英文全名 |
| 5. Nama Bapa 父親姓名 |
父親的英文全名(大寫) |
| 6-9. Alamat / Poskod / Bandar / Negeri 地址/郵遞區號/城市/州 |
目前居住地址 例:47500 / SUBANG JAYA / SELANGOR |
| 10. Tarikh Kelahiran 出生日期 |
DD / MM / YYYY |
| 11. Warganegara 國籍 |
MALAYSIA 或 TAIWAN |
| 12. Domisil 居住國 |
MALAYSIA 或 TAIWAN |
| 13. Agama 宗教 |
BUDDHA / CHRISTIAN / FREE THINKER 等 |
| 14. Pekerjaan 職業 |
DOCTOR / ENGINEER 等 |
| 15. Nombor Telefon 電話 |
馬來西亞手機號碼為佳 |
| 16. Sebab tidak hadir 未能出席原因 |
雙方都到場則留空 |
| Gambar / Photo 照片 |
貼護照尺寸彩色照片 自備漿糊! |
與 A 區完全對應,換成女方資料,填法相同。
| 欄位 | 怎麼填 |
|---|---|
| 33. Pendaftaran Perkahwinan 婚姻登記類別 |
勾選 「Pada dan selepas 1-3-1982」 |
| 34. Nombor Daftar Luar Negeri 海外婚姻登記號碼 |
結婚證書上的字號/登記號碼 |
| 35. Tarikh Upacara 結婚儀式日期 |
實際結婚日期 DD/MM/YYYY |
| 36. Tarikh Tiba Di Malaysia 抵馬日期 |
護照入境章上的日期 所以入境一定要蓋章! |
| 37. Upacara Mengikut 婚姻依據 |
勾選 Undang-Undang / Law |
| 38. Daerah Perkahwinan 婚姻登記地區 |
TAIPEI, TAIWAN |
| 頁面 | 內容 | 你的情況 |
|---|---|---|
| 第 4 頁:選項 1 | 海外婚姻聲明 Perkahwinan Luar Negeri |
選這個 聲明你們依照某國法律結婚 |
| 第 5 頁:選項 2 | 習俗/宗教婚姻 adat/agama/kelaziman |
不適用,跳過 |
| 項目 | 金額 |
|---|---|
| 宣誓費 | RM 10 |
| 婚姻登記費 | RM 20 |
| 結婚證書夾(可選) | RM 40(付現) |
| 逾期罰款(超過 6 個月才辦理) | |
| 第一年 | RM 100 |
| 此後每年(或不足一年) | RM 50 / 年 |
是的,務必要!JPN 表格第 36 欄要填「抵達馬來西亞日期」,櫃台人員會核對護照上的入境章。走 Autogate 不會有蓋章記錄。
如果之前入境沒蓋章,可以到移民局(Jabatan Imigresen)申請出入境記錄確認函,但會多跑一趟。
可以去任何 JPN,但強烈建議去 Putrajaya JPN:
如果選其他 JPN,務必先打電話確認他們對你的國家文件的具體要求。
不需要預約。直接到場辦理,現場抽號等候。
針對海外婚姻「補登記」(已在海外結婚),目前沒有看到明確的等待天數規定。
注意:「入境 7+1 天後才能申請」的規定是針對在馬來西亞「新」登記結婚的外國人,不適用於補登記。
會被加收逾期罰款(第一年 RM100,之後每年 RM50),但仍然可以辦理。
法律上可處最高 1 年監禁或 RM1,000 罰款,但實務上只是加收罰款費用,不會被抓去坐牢。
官方規定:非馬來文/英文文件須經認證翻譯員翻譯。
但 Putrajaya JPN 實測:台灣的中文文件(中文結婚證書、戶籍謄本、出生證明)被直接退還,說不需要。櫃台只收了英文版結婚證書。
建議:直接在台灣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結婚證書,就不存在翻譯問題。
原則上雙方都要到場。KC06 表格第 16/32 欄有「未能出席原因」的選項(在海外/生病/其他),但建議盡量一起去,避免額外手續。
可以。依法可在馬來西亞駐外大使館/高級專員公署辦理,不一定要回馬來西亞。
但注意:每個駐外處的要求不同,需預約,而且辦理後文件會寄回馬來西亞 JPN 處理,結婚證書可能需要等數週才能拿到。
回馬到 Putrajaya JPN 辦理是最快的方式(當天拿證)。